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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发放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发放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明”)定于近期发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在深圳市报名参加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深圳考生(附件1)。
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尚未下发至我院,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发放方式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跑动和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尽可能选择网上申请邮政快递。选择网上申请邮政快递的考生,只需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进行申请即可。如需选择现场申领的考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申领。
三、邮政快递
(一)服务区域
邮政快递服务的投递区域仅限于广东省。
(二)申请流程及投递事宜
1.即日起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申请合格证明邮递服务(系统24小时开通)。具体申请程序和方法见《网上业务办理系统邮递申请操作指南》《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附件2、3)。
2.网上申请邮递服务的考生合格证明将于申请成功后的一周内交深圳市邮政局投递,逾期未收到合格证明的考生请联系市邮政局罗先生。
3.签收邮政快递的合格证明时,须提供收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确认方可申领。
(三)资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资费标准:15元/人。
2.支付方式:邮政到付(邮政快递资费由邮政送件人员直接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InternetExplorer11、谷歌浏览器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操作。
2.务必填写真实、准确、详尽的投递信息。因考生提供的投递信息错误或者不详尽及超出服务区域,导致合格证明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现场申领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避免现场人流过于集中,减少现场等候时间,请现场申领合格证明的考生,提前登录“深圳市人才园网上预约系统”或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订阅号”进行预约(预约系统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5),并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专业分厅申领。
现场申领时间结束后,未申领的考生合格证明将转入后台归档,考生如需申领,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网上业务办理系统”(https://hrsspub.sz.gov.cn/tip/)申请合格证明邮递服务。
(一)申领时间
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24日9:00—12:00、14:00—17:45(周六、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申领地点: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专业分厅11号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交通指引:乘坐地铁一号线(罗宝线)至竹子林站下车,B1出口;乘坐公交车至福田交通枢纽站、竹子林站、深圳人才园站下车。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申领合格证明后,请妥善保管,切勿损坏、遗失,如损坏、遗失后果自负。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深圳市考试院
2020年6月1日
责编:yangliu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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