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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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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十)年龄超过65周岁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近年来,住建部不断的规范一级建造师的考试,扩大严查范围,今年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学历、毕业院校不符。很多的考生都选择通过中介的机构进行考试的报名,而一些不正规的中介机构就会利用假证进行代报名,另外现场的审核老师不会去验证证书的真伪,让不少的人以为钻了空子,但是,要知道考生的所有的信息在住建部注册时都会进行严格的审核,一旦不符合,就会不予通过。

  2、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一级建造师在注册拿到证书三年后需要进行继续教育,这个时间节点是很多的考生忽视的一点,也成为了今年不少的考生一级建造师注册不通过的重要原因。

  3、多证书进行多注册。一级建造师挂靠规定:持证人拥有多本证书者,需挂靠于同一单位(国家规定),若除了欲挂靠到外单位的证书外还有其它证书挂在别处,需将以往注册的证书办理注销或退工后方可挂靠。很多的人不顾此项规定,以身犯险,自然是无法安全通过的。

  一级建造师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考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必须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并且不可分开注册。

  对于广大的考生而言,考试切忌盲目,一定要知己知彼,对于一级建造师的各项考试条件一定要进行详尽的了解,同时更要对自身的各项资格和条件有一个全面的掌握,这样才能够更精准的进行职业的规划和考试的备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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