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组织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聘用,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5、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四、具体招考单位、招考岗位、岗位所需条件、考试方式(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录取人员公示通过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sw.changsha.gov.cn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sldbz.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sw.changsha.gov.cn 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1日上午9:00-8月29日下午17:00周一到周五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各用人单位人事科,联系电话见附件1。
3、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提交资料要求:报考人员要在官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长沙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相关信息。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携带《长沙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贴1寸照片、携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为入围考核人员。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及内容另行通知。
2、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招聘单位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用人单位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扎实、全面考察。
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用人单位将拟录取人员名单报市卫计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录取、签订合同
拟录取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用人单位与录取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六、其他
咨询联系电话: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或用人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
监督电话: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731-88666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
附件1:《2017年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
附件2:《长沙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