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编制管理的意见》(邱发[2013]14号)文件精神,为缓解城区小学布局调整后师资严重不足问题,经县编委研究批准同意,从我县农村学校再次公开选调小学教师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面向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选调计划
根据县编委会批准的用编指标,纳入本次公开选调的计划共50名。详见《2017年度霍邱县第二次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选调计划(岗位)及本次选调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人社局网、霍邱教育网同时发布。
三、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本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农村小学教师、正式分流到村小支教连续工作满两周年及以上的初中教师、2014年选聘且现仍在小学教学岗位的特岗教师、2015年选聘且仍在小学教学岗位的“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详见附件1)。报考年龄为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选调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8日8时至8月9日17时30分(正常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
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7年度教育系统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选调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采用笔试方式。
六、统一考试
1.考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最新版《课程标准》(小学段)、本市选用的现行小学教材(具体教材版本另行通知)和相应的教材教法。笔试满分为100分,各部分的分值比例分别为:课程标准30分,教材30分,教材教法40分。
2.时间安排: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09:00-11:00
3.报考人员于8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笔试成绩
1.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选调环节。
2.依据选调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成绩相同时,依次以试卷中教材教法、教材、课程标准顺序确定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所在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报考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办理调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网、县教育网等相关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有关规定和考试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霍邱人社局网、霍邱教育网查询、查阅。
2.选调岗位属同一学科、多个用人单位,应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岗位采取“按分数选岗”的方式确定。选岗时依据拟选调人员的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
3.为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调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选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处理;对违反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霍邱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本次选调考试中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咨询电话:0564-6080157(县教育局),0564—601418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80754(县教育局监察室),0564—6081581(县人社局纪检室)。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
1. 2017年度霍邱县第二次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2017年度霍邱县第二次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A4纸双面打印).doc
3.《关于同意__同志参加2017年度霍邱县第二次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报名的证明》.doc
4.关于 同志参加2017年度霍邱县第二次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工作经历的证明.doc
霍邱县人社局 霍邱县教育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