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教及幼儿教师105名。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一)高中教师18名。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科目各3名;历史、思政、生物科目各1名。
(二)初中教师15名。
语文、英语科目各3名;思政、物理科目各2名;数学、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科目各1名。
(三)小学教师65名。
语文科目14名;数学科目11名;英语科目11名;品社、科学、音乐、体育科目各6名;美术科目5名。
(四)职教中心教师4名。
机械加工科目2名;电子商务、财会科目各1名。
(五)区直幼儿园教师3名。
学前教育科目3名。
招聘单位、岗位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定州市、雄安新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应聘高中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应聘其他岗位教师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均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与应聘科目属同一类别。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2018年2月1日前出具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
(六)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应聘语文科目须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并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并在保定市满城区政府网站发布补充公告。网上初审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ebd.lss.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时间安排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8月5日12:00;
(3)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00;
(4)笔试时间:8月12日上午9:00至11:00;
(5)笔试成绩及进入复审人员名单查询时间:8月14日左右;
(6)复审时间:8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7)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7:00;
(8)面试时间: 8月25日;
(9)总成绩查询时间:8月28日左右。
4、注意事项: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公告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及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缴费成功后考生可再次登录系统,核对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面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可以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6)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考试结束的当天17:30前,需要减免费用的考生到保定市满城区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共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并通过机读形式在考试当天阅卷登统完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从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六、资格复审
(一)分别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出现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在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17、18日上午9:00至17:00。地点:满城区政府西院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通过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报到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8月22日9:00至8月23日17: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为:2017年8月25日,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面试时间8分钟,备课7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试讲内容在面试当天从应聘岗位涉及专业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
(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个人有效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八、体检考核
(一)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 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017年8月28日左右在保定市满城区政府网站公布合成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注意事项等;
(二)体检由招聘办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三)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由人社局会同教育局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报到证及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聘用
(一)公开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满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核、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二)自主择岗。经公示无异议者,小学教师按招聘名额确定拟聘人选后,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自主择岗。综合成绩并列者,优先择岗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三)办理手续。拟聘人选均填写《满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人计划、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列全额事业费财政开支,执行国家相应待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正式聘用后从事本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十、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下进行,发现违纪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满城区教育局0312—7163308,满城区人社局0312--7130656
监督电话:0312--7130690
附:点击下载>>>
1、保定市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保定市满城区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分布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