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合理配置,以《石泉县2017年教育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依据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配置需求,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教师范围内公开选调21名专任教师,现将教师选调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编制许可,适量调整原则。所有学校教师调配均需在核定编制范围内调配,超编“只出不进”,足编不补,缺编学校按学科实际需要调配到位。
(二)教学质量优先原则。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位于全县学校学科相应水平的方可予以选调。
二、选调方法与形式
农村学校教师向城区部分中小学调配,实行“凡进必考”的办法进行教师选调,县教体局及学校对参选教师进行考核、考察,综合两项结果予以择优录用(具体选调要求及方法见各选调学校发布的公告)。
(一)考核内容:参加选调教师进行现场讲课,评委对其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得分结果,再通过考察最终确定录用教师名单。
(二)考察内容:县教体局与学校联合组织对参选教师师德表现、教学业绩及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考察鉴定结论。
三、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教师名额(共21人)
选调学校 |
学科岗位及人数 |
总计人数 |
城关中学 |
语文1人、政治1人; |
2 |
第三中学 |
语文1人、历史1人; |
2 |
城关一小 |
语文2人、信息技术1人、体育1人、英语1人; |
5 |
城关二小 |
语文2人、数学1人、信息技术1人、英语1人、体育1人 |
6 |
城关镇中心小学 |
语文2 人、数学2人、体育 1人、音乐1人。 |
6 |
四、选调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及不良工作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格次。
(二)教学业绩要求。以近三年全县期末抽检成绩、实践能力检测成绩、中考成绩为依据(以最近一次为准),个人所任学科教学成绩考核位于全县学校平均位次(含平均位次)以上。
(三)参加选调小学教师应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应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教师所报考专业需与教师资格一致,若报考专业与教师资格不一致的,须由原学校提供本人长期从事该学科专业教学书面证明。
(四)申请参加选调教师必须为在本县工作三年以上的在岗教师;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从事学校管理工作者优先。
五、选调工作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教师选调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24日至28日,
参加选调教师需携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一份,自行网上下载填写上交《2017年石泉县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 》一份。报名地点设在县教体局人事股(804室),报名联系电话:6319126,联系人:程贤刚老师;在资格审核后,将公示资格审核合格参加选调讲课人员名单。
选调开考(讲课)比例:本次选调学科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学科选调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1:2的学科岗位取消或削减该学科岗位选调计划。
(二)讲 课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通知讲课,讲课内容:小学为二年级或五年级相关学科;初中为八年级相关学科。
(三)考察、体检
依据讲课成绩结果按照选调教师计划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经考察合格者参加体检,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四)参加选调教师须知
1、参加选调教师只能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多所学校的选调。
2、参加选调并被正式录用的具有高、中级职称教师,若选调学校近期高、中级无空缺岗位,本人必须服从单位的岗位管理,签字承诺同意高职低聘。
3、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选调工作各类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石泉县教育网及时对外发布,请参加选调教师随时关注。
石泉县教体局城区部分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