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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兴国县县直中小学、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实施方案

兴国县人民政府  2017-07-24  【

  为满足教学工作需要,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7年继续实行县直中小学及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即潋江镇小学,长冈、埠头乡中小学,兴国四中初中部)教师考试选调。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中小学、幼儿园考试选调计划

  (1)县直小学教师75人:

  其中:思源学校小学教师单列计划52人:语文20人、数学12人、英语6人、科学2人、思想品德3人、音乐2人、体育3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其他县直小学教师计划 23人:语文6人、数学4人、英语4人、科学1人、思想品德1人、音乐2人(其中单列一小声乐专业教师1人)、体育2人、美术1人、计算机2人。

  (2)县直初中教师68人:

  其中:思源学校初中教师单列计划23人:语文5人、数学6人、英语3人、物理(科技创新教师)1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2人、政治1人、音乐1人。

  其他县直初中教师45人:语文8人、数学6人、英语5人、物理4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6人、历史4人、地理4人、体育2人、计算机2人、美术1人。

  (3)县直高中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1人: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政治1人、生物 1人、体育1人、美术1人、计算机1人。

  (4)县直高中教师37人:语文6人、数学7人、英语6人、政治2人、生物5人、音乐1人(兴国中学舞蹈教师)、体育2人、计算机4 人、历史1人、地理1人、化学2人。

  (5)县城第三幼儿园教师5人。

  (6)原借用人员单列入编选调30人:入编选调不分学科,报考学科与同类别选调学科,录取按综合折算后的成绩排名(原借用在进修学校或局机关的,可以报考参加入编选调,录取后入编单位为县直中小学校)。

  2.县城周边乡镇中小学考试选调计划

  (1)长冈乡小学6人:语文1人(石燕小学1人)、数学2人(清秀、石燕小学各1人)、英语1人(清秀小学)、计算机1人(中心小学)、音乐1人(中心小学);

  (2)埠头乡小学5人:语文3人(旺口2人、中心小学1人)、数学2人(旺口、中心小学各1人)。

  潋江镇、长冈乡、埠头乡小学教师(含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本乡镇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缺额1-3人,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顺序增加计划(循环类推)。

  长冈初中、埠头初中、兴国四中初中部(含原高兴中学、新圩初中)、列宁学校初中部因现有人员超编,没有考试选调计划。如上述学校教师参加县直中小学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某学科不能满足正常教学需要(产生学科教师平均周课时量大于16节),则根据教学正常需要的原则,按报考志愿,优先从报考高中相应学科教师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选调紧缺学科教师,具体学科及名额根据减少情况确定。

  二、选调办法

  1.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除选拔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按面试成绩录取外,其他类别教师选调统一实行闭卷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计划择优录取及选择岗位。

  2.分类填报志愿。中小学教师选调考试按学科填报志愿,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报考小学教师的,每人可最多填报三个志愿)。其中报考思源学校(含小学、初中)的,从高分到低分参加思源学校录取后,未录取者可参加同类别相同学科录取。报考县城周边乡镇小学的,志愿填报到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按乡镇从高分到低分择岗。

  3.原借用人员参加入编选调考试,按参加选调考试的学科综合折算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根据《兴国县教师队伍管理办法》,凡参加选调择岗在新单位的教师须工作满三年后才可以调动。

  5.凡发现瞒报、虚报、提供虚假证明参加选调考试的,取消当年选调考试成绩,且下年度不得参加选调考试。凡在选调考试中发现有代考、夹带、抄袭、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取消当年考试成绩,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

  三、报考条件

  1.报考县直小学及周边乡镇小学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原已审批同意借用在本系统或本县行政事业单位的,视为在编在岗,下同),教龄(指实际任教年限,不含代课、见习生顶岗期间教龄,下同)5周年及以上;

  ②中专(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思源学校小学部的,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以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为依据,下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以学校书面证明为依据)。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报考一小声乐专业教师的,必须所学专业为声乐专业。

  ⑤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小学质量检测及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中心小学本校比较,村小全乡比较,由中心小学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2.报考县直初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农村初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

  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报考思源学校初中部的,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其中,报考初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⑤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及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本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⑥报考思源学校初中物理科技创新教师的,须专科以上学历,曾获科技创新大赛类市级及以上奖项(含辅导员大赛或指导学生参加科技创新大赛奖项,以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为证)。

  3. 报考研究生高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县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脱产学习)毕业及以上学历;

  ③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的,其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须与报考学科相同。

  4.报考县直高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对象:①初中在编在岗教师(含借用将军中学高中部期满返岗教师),教龄5周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②服务期满3年及以上的初中特岗教师,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且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报考兴国中学舞蹈教师岗位的,须是舞蹈专业毕业。

  (3)所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及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初中本校比较,由任教初中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5.报考县城第三幼儿园教师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本县农村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教龄(在本县公办幼儿园任幼儿园教师的年限)3周年及以上;

  (2)中师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幼儿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6.报考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的,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原借用在本系统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周年及以上;

  (2)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

  (3)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同,或与现任教学科相同。

  (4)所任教的学科的教学质量(以中考、小学质量检测及2017年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在中等以上(本校比较,由任教学校在书面证明中注明排名班级总数及排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各类选调考试:

  (1)两年内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两年内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纪事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3)两年内年度考核不合格或2016-2017学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27日上班时间,7月27日下午6∶00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须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按下发样式打印,用钢笔如实填写,其中有关教学质量情况须由本校教务主任填写,介绍信所填全部内容由校长审核把关且亲笔签名,属原借用人员的,须编制学校和借用学校同时盖章签字)。将军中学借用教师,在合同聘用期内的不得报考,已解除聘用合同的,由原单位出具报考证明,并提供将军中学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证明。

  (2)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二寸彩色近照2张。

  (4)考务费每人100元。

  4.发放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31日上午上班时间到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领取。

  五、考试有关事项

  (一)选调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内容: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中小学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新课程标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为相应学科层次的最新版课程标准)、教学法及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幼儿园教学基础知识为学前教育教学法、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和职业素养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幼儿园为相关保教业务知识;小学教师为初中知识水平;初中教师为高中知识水平;高中教师为高考知识水平。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师教学基础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2017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兴国三中。

  (二)研究生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问题答辩形式,答辩为学科专业理论、教学法及教师职业相关内容(共3个问题),现场书面提问,答辩时间10分钟内(含准备时间)。

  2.面试时间:2017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3.面试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六、录取与公示

  1. 除研究生高中教师外,其他岗位根据志愿及学科选调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选调名单,同等分数下,依次按学历(第一学历)、职称、年龄较高者顺序优先录取。

  2.为鼓励和吸引高学历人才到高中任教,报考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的,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试用期一年,如不能适应高中教学的,则由教育局调剂到县直小学或县直初中任教。研究生高中教师选调计划如有缺额,将相应缺额调整到县直高中相应学科选调计划。

  3.县直中小学教师(含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因录取而产生的教师缺额,按“减一补一”的原则增加到县直小学、初中相应选调学科计划(原借用人员录用为入编选调考试的,不计算缺额)。如该学科没有选调计划,相应增加下学年该学科选调计划。

  思源学校(含小学、初中)的单列选调岗位如有缺额,将相应缺额调整到县直小学或初中相应学科选调计划。

  4.报考思源学校(含小学、初中)的,同时参加县直小学或县直初中同类别同学科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思源学校计划,又符合县直小学或县直初中教师选调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同类别相同学科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考一小声乐专业教师的,同时参加县直小学音乐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但又符合县直小学音乐教师报考条件的,可参加县直小学音乐教师录取(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原借用人员参加选调考试,同时参加县直中小学同类别同学科教师选调计划,即:如未能录取县直中小学选调计划的,可参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计划录取。

  6.因“原借用人员入编选调考试”考生报考的类别及学科不同,将笔试成绩进行折算后再排名,笔试折算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折算成绩=折算系数×个人笔试成绩。

  折算系数为参加考试全体考生的有效成绩(去掉低于平均分60%的畸低分,下同)的总平均分与参加相应类别相应学科考试考生的有效成绩的平均分的比例,公式为:

  折算系数=全体选调考生的总成绩平均分÷该类别该学科考生总成绩平均分。

  7.拟录名单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兴国发布”、“兴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录用名单报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有异议并经领导小组调查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组织领导

  成立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常委杨志正,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谢燕九,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李文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选调考试工作在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本方案由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考试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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