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准格尔旗教师招聘26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依据《中共准格尔旗委员会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教育发展实际,现公考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260名
1.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10名。
汽车驾驶与维修1名、护理2名、学前教育4名、农学1名、心理学1名、舞蹈1名。
2.高中文化课教师20名。
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5名、物理2名、历史2名、政治1名。
3.初中教师40名。
语文6名(项目人员1名)、数学6名(项目人员1名)、英语5名(项目人员1名)、音乐2名、足球2名、篮球2名、美术2名、物理1名、化学3名(项目人员1名)、生物3名(项目人员1名)、政治3名(项目人员1名)、历史2名、地理2名、计算机1名。
4.小学教师120名。
语文34名(项目人员7名)、数学20名(项目人员4名)、英语12名(项目人员2名)、音乐2名、排球2名、篮球2名、田径2名、足球10名(项目人员2名)、美术3名(项目人员1名)、计算机5名(项目人员1名)、科学2名、思品2名、蒙授语文6名(项目人员1名)、蒙授数学1名、蒙授体育1名、蒙授美术1名、中师及小教大专15名。
5.幼儿教师70名。
汉幼60名(男幼师不少于15名)、蒙幼10名。
“项目人员”是指:在准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鄂尔多斯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服务期满的准旗籍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准旗籍士兵。
三、招聘资格条件、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幼儿教师。
(1)汉授幼儿教师。
①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及以上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为准旗户籍)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及以上艺术类专业(只指美术、音乐、舞蹈相关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③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
(2)蒙授幼儿教师。
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等以上院校蒙语授课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小学教师。
(1)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准旗户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
(4)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
(6)蒙语教师应聘者具有鄂尔多斯户籍,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蒙语授课专科以上毕业学历,专业对口,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初中教师。
(1)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①准旗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外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有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不受年龄限制。
(3)现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的教师,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准旗户籍、符合国家规定学历、专业对口(截至2017年7月10日临时代课满10年者除外)、具有教师资格证,不受年龄限制。
4.高中文化课教师。
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或国家“211”工程院校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①准旗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②准旗外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5.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
应聘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专业对口。
(1)准旗籍(指2017年6月30日之前落户且至今仍为准旗户籍)应聘者年龄为 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旗外户籍应聘者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以上毕业学历者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
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考试说明。
1.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都要通过笔试、面试两个程序,以笔试、面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聘用。学前教育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中小学音、体、美、计算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它学科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2.总成绩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折合+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折合,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七个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陆“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www.ordospta.com,进入“社会化考试网上报名及准考证打印”栏目点击“2017年准格尔旗教师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至2017年7月21日下午6: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22日下午6:00。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准格尔旗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在2017年7月27日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按学段分学科调整招聘名额。调整后或被取消开考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笔试。
(1)根据报考学科,笔试内容为应聘者所申报学科的相关学历学科知识,即报什么科目考什么科目,其中中小学教师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分值占总分的10%。
(2)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单列学科,统一命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法规等知识。
(3)笔试时间:2017年7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在“准格尔之窗”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5)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体育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6)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2(体育1:3)面试比例的人员,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调整后仍达不到1:2(体育1:3)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将取消。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8:30至8月8日下午6:00;资格复审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第六小学。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3)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按照报考条件,截至2017年7月10日连续代课满1学年以上、现已超龄的临时代课教师还需按要求提供学校(幼儿园)工作的证明材料。
(5)符合教龄加分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另行公告,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学段分学科以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体育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准备5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2)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进行,模拟课堂准备和讲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分值为40分;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60分,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每一部分占20分。
(3)蒙语授课应聘者,面试语言为蒙语。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准格尔之窗”网站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笔试与面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要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公布。体检要到招聘领导小组统一指定的旗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考《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6.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拟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发布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段分学科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如再出现空缺,将不再递补。
7.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教师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将本人人事档案交回教体局,审核建档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所招聘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项目人员”和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现仍在我旗公办学校临时代课满一学年的人员无试用期。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考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考录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享受政策性照顾条件:
1.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2.5分。
2. 准旗籍蒙授幼儿教师、小学蒙语教师、中学教师应聘者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1分。
3.现在在准旗公办学校幼儿园临时代课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临时代课教师教龄截止2017年7月10日满10年,在笔试成绩折合的基础上加记3.5分。
(三)根据自治区有关政策,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按学段分学科单列计划,此类考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1比例的不执行此政策,并将招聘指标核减调整到相应科目。
(四)符合厅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中考时为准旗户籍、2002年(含)以前经自治区组织的教育招生考试录取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应达到小学各科录取成绩的算术平均数的60%以上(含),否则招聘指标将核减。
(五)此次所招聘的教师分配到薛家湾镇区(规划区内)以外的校园任教(除蒙语授课教师分配到民族中小学、民族幼儿园外)。基层服务期不低于三年,教体系统服务期不低于八年,服务期间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准格尔旗教体系统,否则予以辞退。
(六)本方案由准格尔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7—3970102
0477—39707549(报名期间咨询)0477—39707757(资格复审期间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