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幼儿教师103名(男女不限)。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2017年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相应的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1日-2017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2017年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五、笔试
(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7年7月2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领取地点
亳州市希夷大道35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笔试时间、科目
1.笔试时间:2017年7月22日
上午:9:00—11:00 《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如笔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察结果经审核合格后,在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本次聘用普通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技术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和按照我市目前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之和确定。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由亳州市纪委第三纪检组全过程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558-5132036(市就业人才服务局)
0558-5995036(市教育局经开区教育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5991139(市第三纪检组)
2017年7月3日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2.《2017年亳州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