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我区教育事业优质健康发展,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9个岗位,共招聘30人。其中,小学语文8人,小学数学9人,小学英语3人,小学体育2人,小学音乐1人,小学美术1人,小学信息技术2人,中学语文2人,中学英语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高,服从分配;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宜昌高新教育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9楼911室(发展大道55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依据报考岗位和人数,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4、报名须知:报名时提交《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等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本次公开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717-6334365、0717-6331781。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区人社、监察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填报《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的,笔试成绩加5分。
6、准考证发放:报考人员须凭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911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限:150分钟。
(4)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和教师综合素养,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常识,教育教学方法,写作能力等。
笔试成绩及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宜昌高新区教育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招聘主管部门在区人社、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核,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高新区教育网站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通过发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考生综合成绩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宜昌高新区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在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对1:1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政审。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察结束,由招聘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区人社部门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录取者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纳入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事业聘用编制管理。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招聘各环节信息、通知主要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宜昌高新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政策监督电话:0717-6332752;举报电话:0717-6623682。
附件1:宜昌高新区2017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宜昌高新区2017年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