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社[2007]1号)和《关于明确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有关问题的通知》(本人社[2016]69号)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含)至1999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技术等级、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2017年服务期满的“四个计划”人员,可以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6月30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当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县人才服务中心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报名时间: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12日 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报名地点:本溪县人才服务中心(本溪县人社局3楼)。
报名联系电话:024——46823862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用于面试前资格审查),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20日到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类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三部分,其中县直单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生理学、解剖学、诊断学;乡镇卫生院执业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测验,包括护理学等,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教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测验,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按照《关于创新人员编制管理规范招录(聘)工作的意见》(本委办发〔2013〕38号)中创新招聘方式的规定“对硕士及以上的研究生的招聘,可以简化招聘程序,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予以聘用”。招聘计划中1个研究生职位(本溪县实验小学小学信息技术岗位)不参加笔试,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招聘方式。但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学生证、院系的专业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待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4、面试规则:公共类和卫生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2、考核工作由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凡经考试聘用到我县的事业单位人员,需在新聘用单位岗位工作达到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流动。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笔试考试收费50元。
(四)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查阅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等。
附件:点击下载>>>
1、2017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本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本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