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核准备案、办理入编登记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高中教师24名,农村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蛇形山镇与水洞底镇中心学校招聘计划20名,实行定校定岗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高中教师24名:娄底二中7名、娄底三中11名、娄底四中6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2、农村初中教师26名:语文5名、数学5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5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
3、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8名:英语5名、音乐3名、美术4名、体育6名(篮球教师3名、足球教师3名)。
4、农村小学教师16名:语文教师8名,数学教师8名。
5、蛇形山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6、水洞底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0名 (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为准。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②须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充实中小学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报市人社局核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编制、岗位需求等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核准备案、办理入编登记和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择优招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全区共招聘高中教师24名,农村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蛇形山镇与水洞底镇中心学校招聘计划20名,实行定校定岗招聘),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如下:
1、高中教师24名:娄底二中7名、娄底三中11名、娄底四中6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2、农村初中教师26名:语文5名、数学5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5名、地理2名、政治2名、历史2名。
3、农村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18名:英语5名、音乐3名、美术4名、体育6名(篮球教师3名、足球教师3名)。
4、农村小学教师16名:语文教师8名,数学教师8名。
5、蛇形山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6、水洞底镇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10名 (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它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的有效身份证为准。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岗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以上学位证书;
②须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科目必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须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成绩按60%和面试成绩按40%比例合成为综合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 6月30日下午2:30-4:30;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①高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高中教材内容;
②初中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③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④小学语文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小学数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数学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各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天内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对象
①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同一职位参加考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2:1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体检的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
②公示面试对象: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公示。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
①高中教师: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高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②初中教师和小学、初中通用教师: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初中教材对应科目的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其中体育岗位采取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为对应招聘岗位所需专项类的专项技能,技能测试与试讲分值比例各占50%。
③小学教师:小学语文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教材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小学数学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数学教材内容中由娄星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抽签确定,并予公示。
(四)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在原公告媒体及时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19号、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2013〕58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号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因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视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不递补。
(七)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星区政府门户网站、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区教育局办事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报市人社局核准备案。所有聘用教师由娄星区教育局抽签决定分配去各乡镇工作,其中定点到校的聘用教师直接按报考岗位安排到岗,如不能按时到岗到位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区教育局负责办理拟聘教师的计划编制手续,各学校按名单与拟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同时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聘用教师必须在聘用的学校工作6年以上。新聘人员试用期1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聘用到岗。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将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工作人员、评审组成员与考生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2、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聘。
四、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8-8514860、0738-8218843)
原标题:2017年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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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娄底市娄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与需求表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