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正式生效;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负责将《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的个人档案。
六、相关政策
1.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毕业后到雨湖区农村初中从事教育工作,时间不少于8年;其任教岗位和编制由雨湖区负责落实。
2.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军训服装费和教材费免缴,其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等资助政策,在资助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与其他在校生享受同等待遇。
3.公费定向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一律不得转学或转专业方向。
4.公费定向师范生应在毕业当年上岗前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相应教师执证上岗条件,否则,按违约情形处理。
5.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不得脱产攻读研究生,但可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普通计划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经雨湖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雨湖区农村初中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7.未能履行协议的公费定向师范生,要按规定退还所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七、时间节点
1.发布公告:6月7日
2.个人自愿报名及学校初审推荐:6月7日至6月14日
3.集中上报时间: 6月14—15日17:00
4.初选公示暂定:7月4日至7月6日
5.参加全省统一综合测试时间:7月15日
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7.签订协议:时间另行通知
8.预录取公示:待市教育局通知
原标题:2017年雨湖区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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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登记表
2.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面试记载表
3.2017年湖南省初中起点本科层次农村初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计划)招生参加综合测试的初选考生信息表
雨湖区农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