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学历及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常住户口(以2017年6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龙游县生源的人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报考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户籍不限人员:①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②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报考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师范教育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3.报考普通高中和中职文化课岗位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或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历届毕业生需事先在学信网实名制注册账号,并牢记账号(一般为手机号码)和密码,以备报名现场进行电子毕业证书的查询和确认。学信网注册网址: https://account.chsi.com.cn/account/preregister. action?from=archive-login
(二)年龄要求
①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5日后出生);②对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5日后出生)。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全国“211工程”或“985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及以上毕业生、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可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报考学段要求不得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
3.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的专业学科)相符,其中本县户籍考生报考幼儿教育的专业不限,报考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是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儿童康复等;。
4.本县教育系统原在编后离职的人员,离职3年内不得报考。
5.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6月17日共3 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大楼二楼西头中型会议室(龙兰路151号)。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龙游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并现场提供近期免冠半身二寸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若是师范类的必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县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交纳考务费40元(低保户凭有效证明免交考务费)。
5.领准考证:各报考对象请于考前三天内在工作时间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龙游县教育局人事科406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代领准考证的须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缴费发票。
6.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按2: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考指标,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不予开考。其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职教专业课等紧缺学科报考比例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