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内容:辅导员工作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按百分制记分。
2、面试
(1)按照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不能及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
(4)环节:分为个人陈述、答辩等环节。
(5)面试按百分制记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体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网上搜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滨州医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电话:0535-6913036 邮编:264003
电子邮件:bzmcxgb@163.com
联系人:王老师
原标题:滨州医学院2017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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