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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聘110人公告_第2页

中华考试网  2017-05-23  【

  三、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报名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概不受理。

  2.报名地点:区管委会行政办公大楼三楼多功能厅(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3.提供材料:

  (1)报考者填写《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登记表》(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准考证和笔试成绩单(笔试成绩单需由应聘者现场打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确认);

  ②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加分的相关证明及举证材料,并填写《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③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其他相关证件(有缴交社保、人事代理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⑥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⑦在职公办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学校任教的,需提交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就业报到证。

  (2)应聘者只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在公开报名期间,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人负责报考者资格审查。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报考者按照参加2017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加分,下同)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仍相同者,按照下列3种优先条件依次确定:①第一学历高的;②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③大学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高的)。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要求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www.qzts.gov.cn/Depart/Default.aspx?d=182)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各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若笔试成绩出现相同,则参照体检对象优先确定顺序依次选择。

  聘用单位选择完成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并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编外合同教师的相关待遇、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等参照《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泉台管教〔2017〕117)执行。用人单位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参照企业标准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单位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各环节符合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7395520。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向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595-27398852,0595-27398853。

  (四)本次招聘资格审查、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网站(http://www.qzts.gov.cn/Depart/Default.aspx?d=182)发布。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通告

  点击下载>>>

  1.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3.2017年泉州台商投资区招聘编外合同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教育文体旅游局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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