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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铜陵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公告(25名)

铜陵市教育局  2017-05-18  【

  安徽省铜陵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是安徽省重点中学和安徽省示范高中。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核,竞争择优。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笔试、资格复查、课堂教学、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专业笔试及课堂教学工作由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教学经验,且课堂教学业绩优秀的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10门学科教师。

  (二)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1日以后出生);拔尖人才(由地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由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评选认定的)、省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的优质课堂教学评比,并从中产生和推荐至国家级比赛的课堂教学评比获等级奖的)获得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4.有一学年及以上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积。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各学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安徽省铜陵市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三)教师待遇

  公开招聘教师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工作岗位由铜陵市第一中学统一安排。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铜陵市(含下辖各县区)在编教师;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统一为5月22日10:00至 5月26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铜陵市第一中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 295 X 413 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和地址(非常重要)。

  3.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有关招录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解释。

  (二)报名确认:

  1.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 5月27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31日12: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 6月5日14:00之后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 考试费用

  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每科45元收取。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可以减免笔试考试费用,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6月5日至6日(工作时间),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到铜陵人力资源考试院(北京西路440号)办理减免手续,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笔试免试资格申请

  完成报名后,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拔尖人才(由地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由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评选认定的)、省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由省教科院组织实施的优质课堂教学评比,并从中产生和推荐至国家级比赛的课堂教学评比获等级奖的),可申请不参加专业笔试。

  具体程序:6月6日上午8:30至11:30,凭准考证及相关证明(荣誉或获奖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铜陵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6月7日10:00之后公布笔试免试人员信息,具体可在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通过审查后可不参加专业笔试,凭准考证直接进入课堂教学环节,且不占专业笔试入围比例。

  4.其他事宜

  报名截止后,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 3:1,笔试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录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笔试、课堂教学两个环节,逐层过关,上一轮成绩不带入下一轮。专业笔试结果公布后需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一)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笔试。

  2.专业笔试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学科进行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综合性知识,内容以铜陵市现行使用的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

  3.专业笔试后,以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笔试最低控制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环节人员,若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3或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专业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课堂教学环节。

  4.“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6月6日上午8:30至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原始成绩增加2分。

  5.专业笔试结果将于2017年6月16日在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铜陵市教育局负责对入围课堂教学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准考证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在职人员报考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6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资格复审地点:铜陵市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逾期视为弃权。

  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三)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入围课堂教学人员,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时间为20分钟的无生上课。

  3.课堂教学后,以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进入体检程序。若出现两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课堂教学成绩相同的,则进行答辩加试,具体另行通知。课堂教学最低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课堂教学、体检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课堂教学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以上环节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铜陵日报》、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第一中学校园网站等平台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21761(市教育局监察室)

  0562-2126818(市人社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铜陵市教育局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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