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兰溪市编委办、兰溪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兰溪市实验幼儿园西山分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益二类)教师2名。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17年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或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兰溪户籍或生源;不是兰溪户籍或生源的,但在兰溪幼儿园工作满两年的非兰溪户籍(单位出具证明)也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能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愿报名
(二)应聘者参加招聘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占20%)和作文(占2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加奖励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或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面试办法通过兰溪人才网(www.lxrcsc.com)和兰溪教育网(www.lxedu.org)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分。
3.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2:1的,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报名人数少于2:1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按核减后的招聘数,根据考试总分加奖励加分累计得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累计得分相同,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考试总分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按专业知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专业知识又相同,通过面试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三)奖励加分
省优秀毕业生可加8分,校优秀毕业生可加1分。获奖学金加分(国家奖学金但不含励志奖学金加1.5分,校一等奖学金加1分,校二等奖学金加0.5分,校三等奖学金加0.2分,一学年加一次,必须提供原始证书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