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6名。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
1、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护人员11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1)。邵东县卫计系统在编职工不予报考。
2、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260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2)。邵东县内在编教师和县内合同期内特岗教师不予报考。
3、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见附件3)。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其中28岁以下是指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报考职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报考的每个层次学历均要求为全日制。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和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在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邵东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haodong.gov.cn)等网站媒体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0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到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要求:①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或重报无效。②报考者须携带1寸近期同底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③考生遇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 可委托他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交考生现场报名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交“考生报名委托书”(见附件4)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对申请认定2017年教师资格证尚在办理之中的,须持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对应职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方可报名,且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⑤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可报名,但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⑥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⑦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报名。
4、报名考务费1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5、报名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个别特殊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开考的,必须报市人社部门批准后相应调整开考比例,并予以公示。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23日至5月25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考专业科目,笔试内容:管理人员职位为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和本职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其他职位为对应职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邵东县政府门户网站、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适时发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卫计系统技能操作测试采取笔试方式的职位除外),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则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方法:卫计系统医护职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一起采取笔试方式),教师职位的面试实行试教,其他职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入围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邵东县政府门户网站、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依次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考核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考核和聘用。
(六)公示: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邵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odong.gov.cn)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drs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选岗: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考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年龄大小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
(八)聘用: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本次招聘除体检阶段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同一职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外,其他阶段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方案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邵东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739-2689136(邵东县人社局)
0739-2722075(邵东县卫计局)
0739-2721321(邵东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9-2689156(邵东县人社局监察室)
0739-2723055(邵东县卫计局监察室)
0739-2658986(邵东县教育局监察室)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东县卫计局 邵东县教育局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