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嘉兴市属部分公办学校(单位)教师招聘14人公告
根据公办学校(单位)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市属公办学校(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 14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 14个,计划招聘教师 14名。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要求见招聘计划)。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和报考紧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3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4.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硕士研究生及报考中职类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和紧缺岗位教师的,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必须在正式报到后的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4月14日前取得认证)。在职教师和社会人员,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19年4月14日前取得。
6.在职教师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如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可书面委托他人代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①报名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②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嘉兴市勤俭路975号)一楼。
(2)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见附件1、2,自行下载填写后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贴上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就业推荐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③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招聘岗位无工作经历要求的不需提供)。
④个人简历、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⑤在职教师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及职称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并在进入体检、考察前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材料,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以上所需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其中紧缺岗位不低于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按嘉兴教育网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
(4)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报考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限制招录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的1︰5(含5人)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当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1︰5时,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如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
①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考查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技能水平。笔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第3名并列的,则同时进入面试。
②笔试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
(2)面试
①面试主要是上课(试讲),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教育人事栏目)公布,但对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除上课外(试讲),还可根据专业的不同要求,进行实践操作能力测试。
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3.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5.聘用
公开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各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3.招聘公告、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等相关事宜,在嘉兴教育网http://www.jxedu.net.cn/上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考试成绩可在嘉兴教育网查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咨询电话: 0573-83850525;
监督电话: 0573-82097050(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82228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