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温州鹿城区教师招聘87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19年3月2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户籍报名(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五)除年龄外,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3月29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19年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要求报考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三、公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一)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3月29日09时--2019年4月1日17时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 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4月2日09时--2019年4月4日17时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4月8日09时--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9日09时--17时。
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19年4月10日在温州鹿城公务网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9年4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鹿城区教育局(温州市纱帽河99号)政工科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打印或领取第一轮考试准考证
1.职高、初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
时间:2019年4月18日09时--2019年4月20日15时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陆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
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4月18日09时--17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鹿城区教育局(温州市纱帽河99号)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四、第一轮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或专业素质考试
(一)考试形式
1.职高、初中、小学各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第一轮考试为笔试。
职高、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2.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第一轮考试为专业素质考试。
戏剧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自选表演片段(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30%)、即兴肢体表演(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20%)、命题小品(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50%);舞蹈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自选舞蹈作品表演(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35%)、舞蹈基本功(占专业素质考试成绩的15%)、舞蹈创编(占专业素质成绩的50%)。
(二)考试时间
1.笔试
教育教学理论知识: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11:00
学科专业知识:2019年4月20日 下午14:00—16:00
2.专业素质考试
戏剧专业教师岗位:2019年4月20日上午9:00
舞蹈专业教师岗位:2019年4月20日下午14:00
(三)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结束后,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并公布第二轮考试对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及幼儿园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第二轮考试对象;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根据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第二轮考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第一轮考试所有成绩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温州鹿城公务网查询。
五、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第二轮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考生需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2)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要求于第一轮考试成绩公布一周后在温州鹿城公务网公布。
(二)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第二轮考试(满分100分):面试
(一)面试内容
1.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为课堂试讲,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位面试分课堂试讲和学科技能考核。
(1)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准备60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学科技能考核
音乐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即兴弹唱(占面试成绩的10%)、声乐(占面试成绩的10%)、自选特长项目(占面试成绩的10%)。
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口令、基本技能展示或示范动作相关说明等(占面试成绩的30%)。
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速写(占面试成绩的10%)、素描(占面试成绩的10%)和色彩(占面试成绩的10%)。
信息技术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scratch程序设计(占面试成绩的15%)、网页制作(占面试成绩的15%)。
3.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
4.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面试为教学实践考试。
戏剧专业教师岗位教学实践考试内容为小品片段排练课。舞蹈专业教师岗位教学实践考试内容为舞蹈排练课。
(二)所有面试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递补。凡在面试开始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鹿城区教育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第一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间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由鹿城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确定入围人员
(一)职高、初中、小学各学科教师岗位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岗位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面试中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面试中命题演讲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
根据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遇总成绩同分的,以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专业素质考试中命题小品或舞蹈创编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鹿城公务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需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只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戏剧专业、舞蹈专业教师岗位拟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二年内(含试用期)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其他规定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必须为浙江省内手机号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9年3月29日09时--2019年4月1日17时内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咨询电话: 鹿城区教育局 88262806(报名咨询)
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9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