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宁海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教师招聘65人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甬教人〔2008〕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须二甲及以上)证书和用PDF格式打印的网页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范围和对象
1、小学教师: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在浙江,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A.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一致;B.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相一致。
具有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在高中、大学期间已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的,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体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报考体育学科。
2、幼儿教师: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不限。
三、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采取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
3、报名办法:到宁海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应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原籍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用PDF格式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现场缴纳50元考试考务费。
5、报考学科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3:1,其中小学语文、音乐、信息技术报考学科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能低于2:1,如不足规定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19年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范围为各招聘学科的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后,分学科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各招聘学科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则以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学科计划数在4名及以下的按1:3,5名至9名的按1:2,10名及以上按1:1.5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面试。面试实施3天前,因面试对象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而产生空缺的名额,可在该学科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递补。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放弃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试讲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中体育、音乐、美术、幼教学科需增加技能测试,试讲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学科按试讲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都须达到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学科最后一名出现并分时,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笔试科目。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自愿放弃考核者,须在考核名单公布后,向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对象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聘用
考核结束后,各学科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社会人员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等取得毕业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属于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规定不得录用情形之一的;
3、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到县教育局报到的(报到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不含休息日);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限2019年12月31日前);
5、公示有异议且查实有问题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截止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之日(以发文日期为准),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未聘用而造成的学科职位空缺将不再递补。
3、新聘人员在统一分配或定向的工作学校服务期必须满5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联系电话:0574-65259687、65259627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
5、本公告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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