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推出42个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高职院校,其前身是由杭州市经委系统所属的杭州机械、化工、纺织、丝绸、轻工、西湖电子等六所学校合并而成的杭州职工大学,1998年筹建,2002年正式建立。
学校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位于下沙“大学城”,规划用地1000余亩,全日制在校生9951人,教职工713人。学校下设友嘉机电学院、商贸旅游学院、达利女装学院、临江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青年汽车学院、杭州动漫游戏学院、彩虹鱼康复护理学院、特种设备学院等九个二级学院,开设数控技术、艺术设计、电子商务等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建有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12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实训基地2个。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梯工程技术和物业管理3个专业列入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个专业是全国职业院校装备制造类、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学校建有市政府投资3亿元、占地30亩、面向全市开放的集实训、培训、鉴定、研发于一体的杭职院实训中心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建有开发区高职学生创业园(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开发区产学研发展学院等创新创业及培训基地。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现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纺织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浙江省文明单位、“全国高职院校就业竞争力50强”、“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等荣誉。学校是首批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国家职业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单位和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首批入会委员单位。
近年来,累计获得3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省级教学成果奖,累计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奖励41项(其中一等奖14项),获省级技能大赛奖励376项(其中一等奖64项),数量位居全省同行前列。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不断增强,2010年至今,累计来校参观学习、考察交流的各类团体900余批次,来访人数达1万余人次。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政府网、人民网、浙江新闻联播等媒体纷纷报道学校改革发展成就。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2019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包括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与即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招聘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到2019年12月31日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察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并聘用人员。骨干教师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青年教师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该招聘计划3倍的,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投递的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将个人简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hzy_rczp@126.com)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亦可将纸质材料邮寄以下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行政楼405室。邮政编码:310018(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3、资格审查:
应聘简历经学校人事处基本条件审核后交由具体用人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业务资格审核,我校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电话通知本人。对于资格不符者我校将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以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我校不另行通知),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
2、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投递报名材料后超过1个月仍未收到考试通知则说明本人提交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应聘人数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可转投其他岗位或其他招聘单位)。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3、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经由本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骨干教师拟聘用对象再报校党委会审定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专业教师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骨干教师除按规定享受专业教师待遇外,经校长办公会议和党委会审定后学校还可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安家费补贴等相应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职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56700025 联系人:夏老师
邮编: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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