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衢州开化县赴安徽师范大学招聘教师12人公告
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抢聘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加入我县教师队伍,以进一步优化我县师资队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根据《开化县事业单位赴外招聘紧缺人才办法的通知》(开人社〔2013〕 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赴安徽师范大学招聘部分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及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信息技术、市场营销专业的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8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8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及专业要求:
1.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应届师范生视同持有教师资格证)。
2.报考信息技术、职高市场营销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入选对象必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3.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符合招聘要求。
(四)自愿在开化教育系统服务五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设定的岗位,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考评面试、现场签约方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新闻网、开化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化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11日(周一)下午13:00-16:00,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北体育馆(芜湖)。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向的可选择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3.应聘材料中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师范生证明和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学业成绩表等,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确定参加考试对象。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1.综合素质考评: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就读学校、学历层次、学业成绩、技能特长、荣誉获奖以及在校综合表现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通知考生参加面试考核。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
2.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分组进行,由评委进行量化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3月12日上午,地点安徽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短信通知。
3.确定签约:根据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40%+面试×60%),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签约、考核对象。
考试由开化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参与。
(五)考核
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奖惩情况等。在校表现须有学校院、系及以上单位出具的书面鉴定材料。因违纪被所在学校处罚或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核的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其中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规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19年7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按期取得,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放弃、取消聘用者可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见习期结束并确定续聘前,应按要求办理落户手续。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服务满5年。
欢迎有意向、符合条件的对象届时按规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应聘。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0--6012795、6013538 联系人:徐老师 汪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