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第二批)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19学年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公告(第二批)》规定,现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试时间
2018年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到(点名),8:15抽签,8:40开始准备,10:00开始。
二、报到地点
浙师大附小一楼候考室。
地址:金华市师大街191号。
三、测试形式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教材教法分析等综合能力。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笔试和试讲准备时间8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四、试讲须知
1.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入候考室,未按要求携带证件的,视作自动放弃。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否则视同作弊。
2.考生须按时进入候考室,8:00以后不得进入候考室,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考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厕所须有管理人员陪同。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计算器等进入准备室。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试讲结束后,考生须将所写试卷(教案)及草稿纸交给试讲室工作人员。
4.考生按抽签号顺序进入相应准备室进行准备,准备时间80分钟;准备结束后,进入相应试讲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0分钟。
5.在试讲时,考生不得向评委作自我介绍,不得向评委透露或暗示个人身份,否则视为作弊。
6.试讲时间为10分钟,到时终止;不足8分钟酌情扣分。英语学科须用英语试讲。
7.试讲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不得跟未试讲人员接触,否则视为作弊。
8.违反上述相关要求的,取消试讲资格或试讲成绩。
9.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