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直属公办学校招聘2019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由温州市教育局联合市人力社保局组团提前赴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专场招聘会引进2019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本科、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1.浙师大2019届师范类优秀本科毕业生(要求综合素质在各专业前40%——即学子英才名册中的师范类人选,体育、特殊教育专业除外);
2.全国“双一流”高校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已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艺术学校岗位除外,但录用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4.浙江省内高校设立的2019届“精英班”(如杭师大经亨颐学院、温大溯初班、浙江外国语学院卓越班、绍兴文理学院祖楠班等)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大学期间荣获国家奖学金的2019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2019届温州籍国家免费师范生;
7.2019届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民办学校招聘公告另行公布,市直民办、公办学校不得兼报。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温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单位)招聘179人,招聘岗位及资历要求具体详见《温州市教育局赴浙师大举办专场招聘会引进2019届高校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考核程序及方式
浙师大专场会于11月17日(周六)至19日(周一)举行。
1.发布专场招聘会信息,预报名。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温州人才网和温州教育网上公布招聘信息,11月15日9时起报考者可通过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须上传身份证原件照及带条形码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照,“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报考者还须上传师范类2019届毕业生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省内高校“精英班”报考者、获国家奖学金或全国、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报考者还须上传相应获奖证书、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有效),要求已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须上传教师资格证书等信息。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即时显示岗位预报名情况,预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修改预报名岗位。
2.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分学校(单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受预报名岗位意向限制,报考者可与多所学校(单位)进行沟通、面谈,与学校(单位)达成意向的报考者须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仅1人的(体育类岗位除外),学校(单位)按每个岗位1:3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同一学校(单位)同一岗位需求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以及所有体育类岗位,学校(单位)按每个岗位1:2确定考核建议人选,并通知考核建议人选填写纸质报名表(附件2),招聘学校(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11月17日9:00在浙师大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报告厅集中宣讲;9:30-15:00现场网络报名,接收简历、证书、证明,资格初审,面谈(15:00报名截止);15:00-16:30各招聘学校(单位)确定考核建议人选。
3.资格复审、确定考核人选。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审核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取消岗位或核减岗位数。
11月17日晚上通知考核人选参加11月18日的考核。
4.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来表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45分钟,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
11月18日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迟到15分钟取消考核资格),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统一集中封闭式待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成绩取5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当天公布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四、拟聘用、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岗位空缺或核减。
11月19日8:30组织签订就业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2019年8月20日前办理聘用手续,考生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艺术学校岗位除外),否则取消资格,解除协议。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告知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将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授权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有关公告详见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career.zjnu.edu.cn;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温州教育网:http:// edu.wenzhou.gov.cn;温州教育人才招聘网:http://rczp.wzer.net。咨询电话:温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7—88639160;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7—88630118。
本办法由温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