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师大附中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完全符合我校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的全日制大学本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报名后不参加公开招聘的相关环节,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单位协商调动。
二、岗位人数及性质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所有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4.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岗位要求
详见《云南师大附中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人数》(附件1)。
四、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云南师大附中2018年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查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外地应聘者可由他人代为报送材料或通过邮递方式报名(信封上需注明应聘材料)。
恕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报名,所投个人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5日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报名及邮递地址:
(1)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洪源路36号云南师大附中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电话:0871—68313686、68312226
联系人:王老师、黄老师、张老师
(2)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办事处万青路397号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校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联系电话:0871—65917088
联系人:李老师
注:报考呈贡校区的应聘者,材料交呈贡校区,在呈贡校区参加考核。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者按照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制作求职简历,请按以下目录制作:
(1)云南师大附中2018年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可在网站下载)
(2)亲笔书写的自荐书
(3)简历(受教育情况从高中开始)
(4)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相关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2016、2017年毕业的择业期毕业生请提供报到证、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9)在职教师请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荣誉、获奖、相关技能等证书复印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3.求职简历中提供材料的原件,将在领取准考证时审核,若与提供复印件不符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者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受骗上当。
(四)报名资格审核
1.由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云南师大附中网站公布,应聘人员于6月20日下午登陆学校网站www.ynsdfz.com查询,并了解笔试相关通知;
2. 按照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将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重新组织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公布的通知安排到校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1.考试
①笔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②面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员名单。
③试讲: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面试安排可于笔试结束次日登陆云南师大附中网站(www.ynsdfz.com )查询,试讲安排由我单位电话通知本人。
综合成绩 = 笔试成绩×30% + 面试成绩×30%+ 试讲成绩×40%,满分为100分
④综合成绩70分以下的人员,不能参加后面的招聘环节,学校不予聘用。
2.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和人品为人等方面的情况,考察达不到学校要求的,不予聘用。
3.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将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公示
我单位对所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含考试、考察、体检),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云南师范大学、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
六、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公正,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操作,严禁营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者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应届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65141568(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
65911499(云南师范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