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乌鲁木齐市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教师招聘公告(5人)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以下简称新疆电大)是一所以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己任,以学历继续教育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并举,开展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国办新型高等学校。新疆电大办学系统由校本部、15个地州市、近70个县级(行业)电大组成。目前,新疆电大开设了23个本科,51个专科专业,开办了全国独有的本、专科双语开放教育,同时举办职业资格证书教育、社区教育、干部在线教育、技能培训、休闲娱乐、兴趣爱好等非学历课程教育。依托国家数字化学习资源中心设在新疆电大的分中心,拥有40TB近两万门数字化优质课程资源。新疆电大实行注册入学、弹性学习、宽进严出制度,建立了以学习者为中心,分级管理,基于互联网的教学、管理、科研、支持服务一体化的办学模式。新疆电大作为自治区高等教育体系中的新型开放大学,是自治区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支撑。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新疆电大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至8月6日。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坚决与“三股势力”和“两面人”作斗争。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年龄:截止2018年7月27日,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2018年7月27日前获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和学位证(本硕各阶段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专科起点本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
(八)应聘人员如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国语水平需达到MHK四级乙等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水平,报名时请提供相应证书。
(九)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不得报考。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10:30至2018年8月7日19:00(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方式
所有岗位一律采用现场报名,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部负责。
1.报考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主页,认真阅读《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新疆广播电视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广播电视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应聘人员如为民考民或双语班考生,需提供MHK四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或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QQ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7)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报名人员届时可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八、考试
报考岗位代码1001-1002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考岗位代码1003-1005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报考岗位代码1003-1005的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
3.笔试加分:
(1)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2)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资格审查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公布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事项。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每个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若有放弃者,可在笔试成绩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和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公告。
(二)考核
考核采取综合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测试
(1)报考岗位代码1001-1002的考生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
(2)综合测试采取专业知识考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设定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综合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3)综合测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综合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1)报考岗位代码1001-1005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通知。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岗位代码1001-1002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出来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及排名。考试成绩相同者,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报考岗位代码1003-1005岗位的人员,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闱比例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30%+面试×70%=100分。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根据学校用人需要可进行递补。
十、考察
1.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学校用人需要可进行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根据学校用人需要可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广播电视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及时进行公布。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纪检监察室 吴静
监督电话:0991-8558625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由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负责解释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