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已完成非教师和实验员的其他岗位笔试工作,现将资格审查安排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安排在7月18日至7月19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为上午:10:30-1:30下午:4:30-6:30,地点为昌吉学院新校区明德楼一楼多功能厅(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乘40路、52路、53路公交车即到);
三、携带材料: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昌吉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a.《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b.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c.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d.民考民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汉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e.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f.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g.《报名审查基本信息表》电子版U盘拷贝现场审核(详见附件三);h.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加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生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2018年昌吉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下载)
昌吉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