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聘的实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通过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标确定的第三方平台招标,经专家组评审,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符合实质性要求,技术参数无负偏离,报价未超出预算,应征中标。制定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2011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2012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4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专业教师3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1名;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教师1名;
电子商务专业教师1名。
(具体条件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二)根据我院实际需求,拟在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7名;职业教育研究岗6名;软件开发工程师岗2名。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专业教师1名;
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教师1名;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专业教师1名;
会计专业教师3名;
物流专业教师1名;
文物鉴定与修复专业教师1名;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师1名;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教师2名;
思政专业教师3名;
英语专业教师2名;
体育专业教师1名;
职业教育研究岗6名;
软件开发工程师 2名。
(具体条件见附件2招聘计划表)共计28名。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专业需求规定的资格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凡与招聘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或与在职人员及配偶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7 年12月18日起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中天人力资源网址:www.cnthr.com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hqgtz.com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上进行。网址:www.cnthr.com。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7日9:00至2018年1月4日17:00
报名要求:每人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表各栏内容要求逐条认真填写,保证信息完整、准确,凡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全、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视为报名无效。考生以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个人信息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点击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核:
2018年1月6日开始,依据岗位报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查看报名网站。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4、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就、失业证、劳动合同、社险缴费记录(三选一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成绩单、发表论文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本次招考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六、考试
(一)博士学位专业技术岗考试方式:
博士学位专业技术岗免笔试,面试主要采用专家面谈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等进行量化测评和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天人力资源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缴费,笔试每人45元/科。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操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报考岗位及考试科目对应情况,请详见附件2招聘计划表。
科目一为《综合能力测试》,包含职业能力测验及教育综合两部分内容,其中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部分。
科目二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详见考试大纲)
科目三为《学科专业实操》(考试范围详见考试大纲)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可按实际参考人数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而产生的空缺名额,经上级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网上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现场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七、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方法计算出每名参加面试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
八、考察
考察由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并对考察结果进行确认。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九、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bhqgtz.com);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tjlivtc.edu.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总成绩、体检及考察情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需在公示期满3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
1.招聘程序咨询电话:23266305
2.招聘专业咨询电话:28775808,28775812
监督电话:
1.招聘单位:28775857
2.招聘服务单位:23267111
1.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学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2.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其他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表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