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7〕4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5〕14号)精神,2017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我省“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岗位共9838个(其中,国家特岗计划设岗县招聘岗位7211个,省特岗计划设岗县招聘岗位2627个)。根据湘教发〔2015〕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核定的招聘计划总数为64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5000人,省特岗计划招聘1400人)。各设岗县市区的岗位设置、岗位招聘计划数及核定的招聘计划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hunbys.com)发布,具体情况请查阅《2017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附件1)、《2017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附件2)。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014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截至2017年8月31日,往届毕业生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考初中和小学招聘岗位。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招聘岗位。
4.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初中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 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2)报考小学招聘岗位: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非音乐、体育、美术的,可不受任教学科的限制报考小学招聘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学科任教岗位除外);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为音乐、美术、体育的,只能报考相应的音乐、美术、体育学科任教岗位,报考音乐、美术、体育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应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其所学专业应是特殊教育类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般可不受限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格条件经体检合格。
7.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计划”、且有从教经历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3.应聘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招聘岗位的。
4.复员转退军人。
5.少数民族毕业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28日至5月4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进入“湖南省特岗计划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格按要求客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应聘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应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填写报名信息时,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任教学科且只能填写一个应聘志愿,同时填写是否参加志愿征集的信息。应聘志愿为初中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初中招聘岗位;应聘志愿为小学招聘岗位的,征集志愿时只能填报小学招聘岗位。
2.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3.报名人员应按以下要求上传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分辨率200DPI以上,翻拍无效)。
(1)往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证;
④教师资格证;
⑤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
⑥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2)应届毕业生:
①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寸);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应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由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⑤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
4.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的报名人员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期间不采集报名人员的联系方式,个人联系方式在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采集。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和录用前的资格复核。报名时的网上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及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录用前的资格复核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的招聘工作环节。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特岗教师服务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上传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提供虚假错误的材料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月10日,公布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17日至19日通过信息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名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笔试《准考证》。
4.报名人员可于6月5日起上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5.报名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查分申请书到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5日-6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