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7〕4号)及《红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文件精神,现就红安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6月15日至17日(周六不休息,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红安县直机关幼儿园一楼会议室(县红坪大道35号)。
(三)资格审查对象: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缺考生除外)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根据《湖北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公告》及《红安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部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告》,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近期免冠无修正白底2寸彩色登记照2张。证件要求如下:
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相应学历证(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并打印近期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报考岗位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并打印,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报考高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证明(证明中必须明确说明可以获得的学历证和学位证,选岗前应及时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已经申请认定暂未得证的,应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选岗前应及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接受审查。对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本次面试和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资格审查入围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对象及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将在红安网、红安教育信息网、红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713-5249220 (县教育局)
0713-5282432 (县人社局)
原标题:红安县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 面试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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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红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红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