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汉市委编办确定我院临聘人员指标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院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12名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职位(女性不超过2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测评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20-30周岁 (1986年11月1日至1997年10月1日间出生),非在校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4.8及以上;
5、同等条件下,复退军人及具有警察相关专业、警务相关经历、优秀先进、岗位特长者优先。
6.原则上自行解决居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请登录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广汉市人民法院网站,下载填写《广汉市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辅助警察报名登记表》,并带上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1寸彩色白底免冠照片3张,交广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并将报名登记表(含照片)电子版文件(+姓名.doc)发送至我院邮箱ghsrmfy@163.com。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上午11时。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于2017年10月13日下午(15时-17时),到本院门卫室(天津路)领取准考证;
2.组织人选进行综合测评(总分100分)。
(1) 体能测试:分值40分,2017年10月14日(周六)上午9时在广汉市文体中心田径场。参加体测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2秒5内)、100米跑(15秒8内)、引体向上(一分钟8个以上)共3项;
女性体能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3秒5内)、100米跑(18秒5内)、仰卧起坐(一分钟25个以上)共3项。
体能测试3项均达合格以上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前36名进入下个环节测试(若合格人数未满36名按照实际人数)。
(2)笔试、面试:分值各30分,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主要内容(面试含单兵队列)。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周日)上午9时,地点为广汉市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天津路)。
五、体检和考察
1、组织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根据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合计分,确定前12名为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广汉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广汉市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本院政治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3、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空缺职位,按综合测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试用期1个月,表现良好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时间3年。工作表现优秀者,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聘用合同,并按照上级相关规定享受相关人事待遇。
七、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司法辅助警察薪资标准为试用期1000元,聘用合同签订后每人每月2000元。并按照上级政策及本院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每月训练补助300元。
八、未尽事宜由本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办公地址:广汉市天津路
联系电话: 0838-5237499、5357426,15808387932。
监督电话:0838-5241917
广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