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素有“东方夏威夷”美誉的烟台养马岛旅游度假区,占地893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5.6亿元。学校建有一流的数字化中药标本馆和中医药博物馆,7个实验实训中心,2个中心实验室。拥有附属医院1所,非隶属关系实习医院15所,实习就业双基地168处。
学校拥有一支学历层次较高、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强教学和科研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51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244人,全国中医药传承人才2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导师1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4人,山东省教学导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导师13人,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导师4人,入选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1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石学敏、黄璐琦等17位著名专家学者为学校客座教授。
学校现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建设院校、全国中医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中医药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国家中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山东省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山东省“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生试点高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拥有国家级重点中医药学科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全国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25门,承担科研课题380余项,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主编教材200余部,其中18部被教育部、卫生部确定为“十一五”规划教材,10部获“十二五”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选题立项。
学校开设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护理等14个专业,其中中药学、护理2个专业被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专业。现有在校生12000余名,生源来自全国15个省市。学校毕业生一直以良好的敬业精神、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过硬的专业技能深受社会好评。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专升本工作成绩斐然,受到社会各界高度赞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5.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http://stcmchina.com/zuzhirenshichu)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可来我校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同时报送至我校组织人事处邮箱stcmchina@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XX大学+中医内科学+博士研究生+中医学教师”。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现场报名地点: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综合办公楼1613房间)。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需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
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目的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烟台市滨海东路508号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综合办公楼。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学校成立考察体检领导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5-513676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和《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