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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东市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加分审核登记的通知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15  【

  各位考生:

  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网上资格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加分审核登记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分条件

  1.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2.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3.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二、加分审核相关要求

  1.请报考乐都区、平安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临聘教师和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汉族考生中,符合加分条件的临聘教师、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循化县医护岗位的汉族考生中,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成功后,务于2018年5月16日-1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其中:临聘教师证明需按统一格式填写,表样见招聘公告附件3,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退伍证、毕业证等材料)及复印件,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6室(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报考民和、互助、化隆和循化四个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在2018年5月16日-17日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采取先直接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进入面试的人员再进行现场加分资格审查的办法处理。

  三、《2018年海东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公告》中加分审核相关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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