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引进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经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同意,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内蒙古大学与满洲里市人民政府合作建设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内蒙古大学的办学分支机构。2008年正式招收国家计划内本科学生,开设俄罗斯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律、艺术设计、行政管理、对外汉语10个专业。目前,学院现有学生近2700人。
二、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教师34名。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 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应聘人员的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所学硕士专业与本科专业应为同一专业;
6.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外语通过国家大学外语4级水平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通过满洲里市政府网、满洲里市人才网、内蒙古大学网、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网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5日
3.报考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信息表》按要求填写完毕后请在报名期限内发送到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人事处邮箱【点击查看】。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由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负责。主要审核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引进条件。审核结果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 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并由报考人员补充和说明。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咨询。所有报考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包括试讲、面试两部分。
1.试讲:试讲题目和内容可由报考人员在自己所学专业范围内自行确定,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课堂教学技能。
2.面试: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从业的综合素质。
试讲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试讲和面试的成绩之和即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
每一个专业都按报考人员试讲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于面试结束后将成绩通知报考人员本人。试讲和面试的考评成绩是录用教师的主要依据。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六、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按照人才引进岗位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报名信息表》: 个人基本情况,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外语语种和水平,主要从事的学术研究领域,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和出版的学术论著成果,最高学位毕业论文题目,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获奖情况,教学实践或课程教学工作情况,具有从事其它职业资格情况,个人联系方式等项内容;
2.身份证原件;
3.证书原件: 主要包括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电子认证,教学和科研等方面获奖证书原件、国家外语水平考试证书原件等;
4.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或其它书籍的原件;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6.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资格复审结束后,用人单位须将拟引进人选相关材料及个人人事档案报至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备的,提交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公布,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自理。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考察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负责拟引进人员的考察工作,并在体检环节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拟引进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拟引进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一)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市委编委会研究纳入编制管理事宜,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引进人才与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本单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在面向社会引进人才的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报考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未尽事宜由市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