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新疆农业大学2018年所需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农业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一所农业高等院校,前身为八一农学院,是经毛主席和中央军委同意,由王震将军于1952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步兵学校的基础上创建的本科高校。1995年4月21日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学校先后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开发建设新疆奖状”等荣誉。2006年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2014年,国家林业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携手共建新疆农业大学。
经过六十余年的勤奋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涵盖农、理、工、经、管、文、法等七个学科门类,以农业教育为优势,以自然科学为主要学科领域,以应用学科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本科教育为主要办学层次的多科性农业大学。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8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2个本科专业。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各类在册学生30596余人。有教职工2594人,其中教师987人,教授125人,副教授350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270人。
学校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学科1个,国家部委重点学科2个,教育部、农业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1个,农业部观测试验站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自治区级高峰学科2个,自治区级高原学科5个,自治区协同创新中心1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8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
二、招聘岗位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我校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原则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9日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高考时本科为第一或第二批次录取);外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标准,少数民族应聘者(民考汉除外)还须达到国语水平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党纪和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九)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需求计划表、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发布信息期限为2018年2月2日至3月15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专业教师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者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认真阅读“公告”、“需求计划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日--3月15日
(3)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报名咨询:吴老师,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
张老师,0991-876356518129363306、517685732@qq.com
(4)报名方式:登陆新疆农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后网上报名,请先阅读《新疆农业大学招聘系统应聘人员使用手册》(附件2)。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
(三)综合测试
应聘者如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综合测试采取学院测试、学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学院测试
学院测试由学院根据岗位要求,自行制定测试方法和测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满分100分。
2.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对应聘者的个人形象、语言表达、心理素质、思维能力、专业知识等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学院测试×40%+学校面试×60%=100分。
综合测试结束后,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公布学院测试成绩、学校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专业教师体检工作由新疆农业大学组织实施。学校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学校确定的拟聘体检人员,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农业大学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总成绩和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新疆农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应聘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岗位的,可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通过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完整的教学年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可在新疆农业大学官网人事处人事文件栏中下载查看《新疆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修订)》(新农大办发〔2018〕3号)。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邮箱,并及时关注新疆农业大学主页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招聘学校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收取任何报名、体检费用,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农业大学人事处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