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沈阳市于洪区教师招聘公告(200人)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于洪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共计20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18年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与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具体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非师范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3年及以上从教经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于洪区政府网()首页“公示公告”栏或闯行人才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只接受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报名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材料:
(1)《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2份(A4纸下载打印表格后由本人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2张用于报名表)。
(6)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为保证聘用人员整体素质,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试讲和答辩试题均为随机抽取。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1.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笔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40%,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人员。权重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政审体检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