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30人公告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由江西省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和附属医院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和医疗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好中选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9年的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在省内外医学院校专场招聘会上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完成招聘的岗位,在下一场招聘会上岗位相应取消。未招聘满的岗位,在下一场招聘会继续进行招聘。详细安排见下表:
报名需要的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经历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3)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4)科研成果材料。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核。
3、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或专业面试(学校教师采取讲课,附属医院医生采用专业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低于70分不得确定为入闱对象)。
成绩计算方法,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面试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4、现场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现场签订协议。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
2、考核由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通过体检的2019届应届毕业生需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方能进行考核。
3、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录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上编等相关手续。录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另享受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博士学位津贴及上饶市政府人才引进专项补贴等待遇。
咨询电话:张老师15979348345 艾老师18970302222
0793-7089108(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
0793-8295986(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793-8176236(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793-7850623(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室)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