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西赣州高新区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人公告
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始建于2001年,2015年9月获国务院批准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新材料(稀有金属)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泛珠三角区域工业和信息化合作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园区、江西省战略型新兴产业集聚区、首批江西省军民融合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基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6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过硬,具有良好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须具有经济学、经济统计、经济管理、企业管理、财会、金融类、投资类等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本次招聘以面试为主,不涉及笔试。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22日(0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点: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612室(赣县区火炬大道1号钨和稀土研发应用中心)
报名须提交资料:①《报名登记表》(含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②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④身份证及岗位要求资质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相关证明;⑤其他能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证明资料。(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留档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赣州高新区管委会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可由他人代报,代报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代报委托证明。
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经验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面试成绩,同一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对考生工作年限予以相应的加分,在2年工作的基础上,每多一年加0.5分,最高不超过2.5分。确定的人选放弃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名额,按招聘岗位专业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过面试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经中共赣州高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赣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经确认放弃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此次公开招聘雇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工作岗位另行分配。
四、相关事项说明
1、赣州高新区管委会为赣州市政府派出机构、参公单位。本次招聘的高新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属普通雇员,不占编制,与赣州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基本工资5000元/每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外办理“五险一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2、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3、面试、体检人员名单以及时间、地点在赣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布。
4、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赣州高新区纪工委全程参与并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797-442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