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
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24号
为实施盐城市“515”人才计划,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81名,其中江苏省盐城中学教育集团25名、盐城市田家炳中学5名、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44名、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5名、盐城市高级职业学校2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18年7月底前毕业和2017年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018年毕业生需于2018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17年毕业生已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应聘职教专业课者无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应聘,但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6.志愿在盐城市直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组织报名。本次招聘在华东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设7个招聘点,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2017年10月中下旬开始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
2017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2018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在校成绩单(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等。
3.现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根据面试结果,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报名及面试安排如下:
招聘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华东师范大学 |
10月27日 |
华东师大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区210室 |
复旦大学 |
10月28日上午 |
复旦大学(邯郸校区)光华楼一楼学生广场 |
北京师范大学 |
10月29日上午 |
北京师范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10月31日上午 |
华中师范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 |
11月1日上午 |
湖南师范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11月2日下午 |
南师大随园校区 |
苏州大学 |
11月4日上午 |
苏州大学东校区 |
(报名当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4.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6.网上公示。在盐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教育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18年8月5日至10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市直学校从教服务期未满5年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盐城市纪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1611607。
5.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198304(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盐城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