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招聘辅导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参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要求,依据学校《非事业编制合同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辅导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5个;招聘计划2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7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2日至4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人事处明德楼315室。(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3、报名方式
第一种: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学校证明、成绩单等专业方向证明材料;辅导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第二种: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材料的电子稿,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rsc8325200@163.com。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明德楼315室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学岗位、体育学院专业要求为体育训练学(排球)的教学岗位: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不超过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课堂管控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2)音乐舞蹈学院的教学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和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动手能力,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总分(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不超过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课堂管控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3)学工处辅导员岗位、心理咨询专技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不超过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4)应聘其他教学岗位: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和试教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不超过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应变能力、课堂管控能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一个聘期不超过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确定劳动关系;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合同的人员必须先担任学生辅导员或教学秘书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可转专任教师岗位。签订合同的人员除养老保险按企业养老保险购买外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8-8372901(冯老师)
监督电话:0738-8325900(学校纪检监察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