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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湘南学院招聘教师94人公告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03-03  【

  2019湖南湘南学院招聘教师94人公告

  湘南学院位于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之美誉的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以优异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4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学校涵盖文学、理学、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pag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7个,招聘计划94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南学院、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主页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邮箱报名:2019年2月25日至3月22日

  现场报名:2019年2月25日- 3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博士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4月19日截止。

  2.现场报名地点

  湘南学院各二级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3.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阶段的学历学位)、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简历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③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④《湘南学院专任教师报名信息一览表》。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现场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用人部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page]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其中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社保证明。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2月25日(含)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湘南学院网站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科研水平、教学科研能力等,总分100分。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2)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page]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湘南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5-2653099

  举报电话:0735-2653030

  湘南学院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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