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衡阳师范学校教师公开招聘12人简章
根据衡阳市“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我校目前正同耒阳师范学校、衡阳艺术学校一并积极筹建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9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中普通话教师岗位放宽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省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以上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其中美术岗位还可放宽为符合本条条件之一的美术专业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或获得省级以上重大美术比赛奖的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赛事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
(二)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28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普通话教师岗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为准。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4.各岗位报考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全日制相应学历毕业证及高中或中职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正在接受党纪政纪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教师工作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
9.有其他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yang.gov.cn)及衡阳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hyyesf.com/)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由学校组织。
2.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2月20日-2019年2月28日。
地点:衡阳师范学校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乘112路公交车到达)
联系电话:0734-8472312 13575288152 联系人:刘梅香
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2月28日前通过邮件(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发送报名表(应聘者自行下载)及资格初审所需证书证明拍照件至邮箱2539446705@qq.com。并于2019年3月9日上午(8:00-12:00)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衡阳师范学校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初审(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其中普通话教师岗位须提供师范类证明,在编人员报考均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各岗位聘用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应聘教师经过资格初审合格后,必须于2019年3月10日上午8:00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面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为试教(片段教学)。试教时量为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试教(片段教学)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为2019年3月11日,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仅一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仅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hengyang.gov.cn)及衡阳师范学校网站(http://www.hyyesf.com/)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招聘人员在学校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教育局、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派驻衡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96692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34-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六、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衡阳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师范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报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衡阳师范学校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