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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长沙市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6人)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18-08-21  【

2018年长沙市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计划1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30日至9月1日(上午8时30分-下午16时)。

  2.报名地点

  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材料:⑴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⑶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⑴应聘1-3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综合素养等。

  ⑵应聘4-11岗位:采取试教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试教、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和面试,试教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学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⑶应聘12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面试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和职业态度等,总分100分。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无笔试岗位的以占比最重的测试项目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8131715(学院纪检监审处)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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