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永州市湖南科技学院教师招聘公告(4人)
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现有15个教学学院,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6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校级科研机构和3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学校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高等院校后勤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学校坐落在中国二十强幸福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永州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1)
此次招聘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计划4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湖南科技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 8月16日-- 2018年8月29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陆我校在线招聘报名系统(详细请见报名信息)注册账号并报名。网络报名时请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下列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手写签名)。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各类过级、获奖证书、毕业单位验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等。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需提供佐证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或录取登记表或成绩单;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原件。
(6)近五年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材料:论文(含期刊封面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著作(含封面及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信息)、项目(含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专利证书等原件。
(7)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近期1寸正面红底照片1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页予以公示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参加现场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请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 应聘医生、教务办干事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② 应聘实验教师、实验管理员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试讲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教学能力等。
面试:参加试讲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或试讲成绩排名为准),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蒋老师、赵老师)
举报电话:0746-6381404(监察处)
湖南科技学院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