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加强雨花环卫业务工作,优化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管理员10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身体要求,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
3、工作认真、细心、有责任心,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良好的团队服从意识。
4、持C1驾驶证及以上、有2年以上驾驶经验。
三、招聘报名方式
(一)发布公告:人才网、雨花环卫公众号、微博等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27日至4月4日。(正常上班时间报名,节假日或休息日除外)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白底2寸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地点:雨花区曲塘路70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三楼(307室)人事科。
联系人:钱女士 联系电话:85567075
(四)资格审查:环卫局人事科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应聘人员的相关资历按2017年12月31日止计算。
四、招聘程序
1、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料填报情况,确定面试人选,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地点。
2、体检。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到雨花区环卫局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3、政审。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应聘人员须提供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原单位(学校或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4、试用。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根据岗位要求为1-3个月,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
5、待遇及聘用。工资不低于260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
五、其他事项
1、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相关规定进行。
2、聘用工作人员要服从岗位调配,试用期1-3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3、拟聘对象因故放弃时,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通知下达之日起三日内,办完相关
手续到单位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六、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雨花区环卫局人事科。
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