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成立于2001年,是经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成立、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主管的专业化卫生行业人才服务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四)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学历学位、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列入报名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要求 | 毕业 专业 |
其他要求 | 笔试专业 |
综合科 科员 |
1人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会计学 | 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或者取得会计师职称 | 会计学 |
考评科 科员 |
1人 | 30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临床医学 | 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 公共基础知识 |
人事代理科科员 | 1人 | 35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以上 | 图书、情报、档案管理 | 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 公共基础知识 |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hnyyws.com)向社会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至13日(8:30~11:30,15: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持相关材料到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长沙市湘雅路30号,金卫大酒店6楼621室)报名。
3.报名材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书、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材料中各类证书、证明在报名时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
(三)考核。考核采取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专业按招聘岗位要求执行,不指定指导用书和考试范围,卷面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将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布。
2.面试。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登录“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因故不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当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技能考核。面试入围人员统一报名参加全国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考核内容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三个科目的模块。技能考核成绩按三个模块成绩的平均分计算,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成绩分别按相应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总成绩排名第一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试用期。
公示期满,无不良举报或投诉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单位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4.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待遇。薪酬待遇参照编内人员相应等级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吴老师、苏老师
咨询电话:0731-84363515、8482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