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规定,结合学院工作实际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制),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综合考评、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勤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及职称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 |
职数 |
招聘条件 |
实验实训教师 |
1 |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以律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为药学类(1007)、生物工程类(0830)、化工与制药类(0813)、化学类(0703)专业; 5、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能够胜任检测类仪器操作、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相关实验的实验准备和实验指导工作; 7、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
教育教学管理干事 |
1 |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以律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为中药学类(1008)、中医学类(1005)、教育学类(0401)专业; 5、年龄35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6、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科研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和互联网的使用技巧; 7、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
辅导员 |
2 |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严以律己,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工作态度严谨认真,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学生管理工作4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 4、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6、能够服从工作安排。 |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人才网(www.hnrcsc.com)、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hnyyxx.net)向社会同时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截止时间:2018年3月4日16:00前。
2、方式:网上报名。
3、要求: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好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证明的电子文档在报名期内,以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为标题发送至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内。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所在单位 (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同意报名证明。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联系人:傅熙 邮箱:378109408@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学院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的方式。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全部参加综合测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面试不指定相关参考教材。考试成绩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高校教师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体检时间与地点、考察方式和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1、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3、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经学院研究通过后,组织人事处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制劳动合同。拟聘人选若放弃聘用资格,应提交书面声明。
4、合同期及待遇:首次合同期为2年,含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代理制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731-83868516(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3868567 (纪检监察室)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