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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08人)

黄冈师范学院  2019-01-12  【
内容摘要: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招聘108人,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24时。

  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教师招聘公告(108人)

  为满足学校发展的需求,2019年黄冈师范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的年龄要求:博士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黄冈师范学院2019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0日24时。

  2.网上报名指定网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3.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邮 编:438000

  联系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mail: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联 系 人:徐老师

  4.报名所需资料详见黄冈师范学院网站。

  三、面试考核

  1.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教学学院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收集到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签署明确的初审意见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人事处审核。

  资格复审:人事处根据教学学院提交的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求职材料进行筛选,对照招聘计划需求的专业背景、学历学位、年龄、职称等要求进行复核。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岗位,符合条件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考核内容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教学学院负责具体实施,专任教师岗位招聘分面试考核和业务考核两个方面。

  (1)面试考核。占面试试讲总成绩的10%。面试人选按自我介绍、专业知识、学术研究的阐述、对岗位的认识和规划、评委专家的咨询、答疑等环节进行。

  (2)业务考核。按两个程序进行:

  一是授课:讲授内容由教学学院根据应聘岗位要求确定,指定教材版本、具体章节,并由人事处提前5天通知应聘人选。此项占总分的60%。

  二是实验(践)操作:主要针对体育、音乐、美术以及工科学院教师岗位招聘,根据不同专业特点由教学学院自行确定,此项占总分的30%。如果确实不需要实行实验(践)操作的学院,则应聘授课权重为90%。

  应聘其他岗位人员的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并实施,考核分面试和业务考核两个方面。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30%,业务考核占总成绩的7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岗位的认识和职业规划,以提问的方式进行。

  3.考核评分

  (1)专家评委组成。教师岗位专家评委为7人,由教学学院专业骨干5人、教学视导员1人、人事处1人组成。其他岗位评委为5人,由学校从相关部门负责人中选取。

  (2)评委评分实名制。评委对被考核人做出书面鉴定和综合评分。考核评分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3)各专家评委按照每项100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教师岗总成绩=面试(10%)+授课(60%)+实验(践)操作(30%),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30%)+业务考核(70%)。

  应聘者每项得分采取平均分制,具体为 :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算平均分。

  (4)应聘者排名按照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黄冈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同济黄州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各教学学院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冈师范学院网站(详细请见报名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公告同时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和黄冈师范学院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发布,黄冈师范学院官网(详细请见报名信息)为具体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黄冈师范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621623(黄冈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黄冈师范学院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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